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没能履行 1100 万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如何看待此案件?他是“诈捐”吗?
2019年4月16日,中国矿业大学曾发布过一篇捐赠人故事,《天使投资人吴幽:回报母校是我最大的幸运》。此时恰逢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90后校友吴幽宣布捐赠1100万元。
几年过去,这笔1100万元的捐款却迟迟没有兑现,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吴幽起诉至法院。2023年1月3日,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48900元。2023年2月21日,吴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头大帽子小",多大的头带多大的帽子。
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未能履行其1100万捐赠承诺而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此案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
1、赠与合同的特殊性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与普通合同不同的是,赠与合同是一种单方面的合同,赠与人在合同成立后就无法撤销,即使受赠人未能履行其承诺也不能撤销合同。因此,赠与合同的特殊性需要赠与人在决定赠与时慎重考虑,并确保受赠人有能力和意愿履行其承诺。
2、现在起诉的原因
吴幽在2016年承诺捐赠1100万元给中国矿业大学,但直到2020年底仍未履行承诺。据报道,母校多次催促吴幽履行承诺,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母校基金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幽履行捐赠承诺。该案件的起诉时间可能与吴幽未能及时履行承诺有关。
3、《民法典》关于赠与的条例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应当接受赠与,并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受赠人未能履行其承诺,赠与人有权请求其履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不得撤销,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如果赠与人撤销赠与,受赠人有权请求法院保护。
4、捐赠额达1100万元的重要性
吴幽的捐赠额达到1100万元,是中国矿业大学自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对于大学来说,捐赠款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用于学校设施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影响
5、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我不认为吴幽的行为可以被称作诈捐。但他的行为确实给中国矿业大学带来了损失,并且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
在法律上,诈捐是指以虚假、欺骗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在本案中,吴幽曾承诺向中国矿业大学捐赠1,100万元,但后来未能履行承诺,引起了母校基金会的起诉。虽然吴幽未能履行承诺,但他并没有以虚假、欺骗手段取得中国矿业大学的财物,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诈捐行为。
但从赠与合同的角度来看,吴幽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中国矿业大学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因此,中国矿业大学基金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是可以理解的。
综上所述,吴幽的行为虽不能被认定为诈捐,但他未能履行承诺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导致中国矿业大学遭受损失。这也提醒我们,捐赠前一定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能力和承诺的可行性,避免给自己和受捐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