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继续追缴年票!拒不缴纳将有这些后果!
又到年底了
大家今年的目标都完成了吗?
有没有忘了什么事情没做呢?
近日,不少粤S车主
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要求车主缴清
2016年及以前的年票费
这究竟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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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收到的短信
短信抬头显示
这是“东莞第一法院”发过来的
内文中还提及
“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
“申请强制执行”等字眼
并提示车主如不补缴年票费
将会造成负面影响…
这可把这位粤S车主吓了一跳
而且
追缴的还是5、6年前产生的费用
让其感到更加疑惑
这不!短信中提到的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前来官宣:
催缴年票费的短信
确实是我们发的!
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内可以看到,有工作人员正在操作智慧送达平台,向车主们发送催缴信息,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年票费进行催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王斯斯:“对于无法联系的当事人,我们运用智慧送达平台失联修复功能,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尽可能提高通知成功率。通知后30天内仍未补缴的,我们就会立行政非诉案件,做出裁定后拒不补缴的,就会移送强制执行。”
据介绍, 2019年以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安排专门合议庭负责年票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安排专门的执行团队负责年票案件的执行工作。2019年12月至今,共网上受理年票案件24684件,经催缴后车主主动履行9658件,金额达2145万元,最终进入法院立案的案件为14957件,执行前总补缴率39%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王斯斯:“未缴交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部分车主不确定收到的信息的真伪,于是不予理会,也不去核实。有的车主则认为欠费发生在几年前,觉得身边很多人没有交,于是自己也不想交。还有的车主认为车辆没有在东莞行驶,所以无需缴纳 。”
法院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执行过程中会通过向车主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进行告知,拒不补缴的被执行人,将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等。
法院提醒:收到缴费信息的车主,如果30天拒不缴交费用的,一旦被立案强制执行后,欠费车主的日常消费行为也可能受影响。例如银行账号涉案金额被冻结,微信涉案金额不能支付等;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留下不良记录,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银行贷款受到限制。
广大车主如车辆有年票欠费的情况,应尽快完成缴纳,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另外,小编留意到
此前也有网友
在阳光问政热线平台上
询问“追缴年票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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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局回复
追缴年票费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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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收取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而实行的一种收费方式,是以机动车辆在本市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收取依据,因此年票费的收取是有法律依据的。
■ 我市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并要求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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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请仍有欠费的车主
及时缴清费用啦!
来源 | 东莞电台综合
编辑 | 邓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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