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本来是件好事,是双方你情我愿的善事,捐款者既做了好事,又收获了名誉;受赠方也得到了支持,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但最近,中国矿业大学与其中一名校友之间却因为捐款的事对簿公堂,该事件在网上广泛流传,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一边是知名大学,一边是个人、是学校的校友,为什么会因为捐款而闹得不愉快呢?甚至闹上了法庭?
事件的起因:90后小伙在校庆上公开承诺为母校捐款1100万
2019年6月1日,中国矿业大学举办110周年校庆活动,作为一所百年老牌211、985知名高校,举行校庆活动,自然有不少来自社会知名人士和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校友出席参加校庆活动。
校庆这种隆重的庆祝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校友聚到一块,难免会有校友提议给母校捐款,以回报感谢母校的培养,支持母校发展。
这其中就有一位90后小伙当众表示,愿意给矿大捐款1100万,以支持母校发展。
这90后小伙子叫吴幽,年纪轻轻的,就说要捐款1100万,好家伙,这可是中国矿业大学历来最大一笔单笔捐款,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一开口就说要捐1100万,自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后来对记者说:“既然是110周年庆,我想着就捐一个110的数字吧!捐110万有点少,可是捐1.1亿又太多了,实力不够,那就捐1100万吧!”
学校为捐款事宜举行了隆重的捐款仪式,90后校友C位太亮眼
90后,才30出头就要给母校捐款1100万,而且一下子成了学校历史上最大一笔单笔捐款。学校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肯定是高兴了,培养出来的学生有出息了,还不忘初心,记得回报母校。
于是,中国矿业大学可能觉得培养了一个优秀的学生,毕竟也捐了那么多钱,自然应该好好举行一个隆重的捐赠仪式。
矿业大学就捐款事情做了一番宣传,还公开举行了捐赠合同签字仪式,矿业大学的多位领导出席了捐赠签字仪式。
小伙子吴幽合影时站在了C位,学校给足了面子,一时多风光无限,收获不少名誉。
承诺捐款已经过去3年,吴幽至今1分钱也没有兑现
可结果没想到,自从吴幽承诺捐款1100万之后,从2019年到今天,已经过去三年了,至今却未兑现过1分钱的捐款承诺。
捐赠合同签完了,也搞了宣传,吴幽把牛吹出去了,名誉收获了,也风光过了,但捐款的事情却一直没有动静。
毕竟也过去那么久了,于是学校也对他催了很多次,但他都以经济大环境不好为由,这样一直拖着。
学校可能也觉得一下子拿不出1100万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三年过去了,再怎么说,好歹也应该先拿出来一点嘛!先给个一二十万也是可以的啊。
但是吴幽1分都没有给。
于是就有了双方对簿公堂的一幕。
矿大把捐赠人告了,双方对簿公堂
先是公开承诺捐款1100万,却迟迟不见兑现承诺,捐款男子吴幽回应并非诈捐,之所以未兑现捐款承诺,是因为经济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镜湖资本业务艰难维系,其本人也陷入巨大的困难。
但是,吴幽的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矿大的理解和接受。吴幽在长文回应中提到过,2019年正是自己事业风光,如日中天的时候,况且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承诺捐款1100万,说明他是很有实力的。
很显然,矿大是做过调查的,应该是知道吴幽本人的大概经济情况的。
矿大认为吴幽有履行捐款的能力,并不是他所说的没有钱。
作为一所名校,如果吴幽真到了他自己所说的山穷水尽的地步,相信学校是不会因此和他斤斤计较的。
毕竟一所百年名校,为了1100万去为难一个穷光蛋?显然会有失身份,会落人口实,让人笑掉大牙。
我想,矿大主要是从契约精神、信用和道德方面考虑,才选择将吴幽告上法庭的。
他们的律师认为吴幽是有意诈捐,企图利用学校的宣传来为自己谋利,他们不希望看到有人效仿这种行为,利用捐赠名义来给自己镶金镀银,消费公众信用。
捐款人回应并非诈捐,承诺一定履行责任,落实捐款事宜
2023年3月14日,捐款人吴幽发长文回应诈捐事件。
当事人吴幽在回应中称,刚开始时与学校沟通,问学校是否可以捐赠当时价值1100万的B特B给母校,但国家禁止炒B特B,学校作为特殊机构,可能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回应没法接收B特B等数字货币作为捐赠物。
后来,吴幽又向学校表示:希望将其在镜湖基金管理人中占有的46%收益权捐赠给学校,从而兑现捐赠承诺。
但是学校可能认为基金具有巨大的不确定因素,于是拒绝接受基金收益权作为捐款方式,并表示希望以人民币形式完成捐款。
吴幽还在回应长文里表示,捐赠协议签订后的三年里,其个人经营上遭遇困难,投资亏损严重,数字资产几乎归零。同时旗下镜湖基金的股权项目出现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总的来说,吴幽回应无法兑现捐款的原因是投资失败,手里没钱了,现在捐不了啦!
网友对捐款事宜争议很大,看法各有不同
很多网友都支持学校的做法,认为学校做得对,大庭广众之下口口声声说要捐款,学校还因此专门搞了宣传。结果你倒好,三年了一分钱都不拿出来,不能让这样的人搞坏了社会风气,往后要谁都效仿他,每个人都来这么一出,拿学校消费公众信用,那还了得。
也有网友说,答应过的事情没有做到,确实很不道德,但是学校也没有因此损失什么啊!谁说答应了就要执行的?领了结婚证还不是照样可以离婚?谈恋爱分手不是很正常的吗?
但是,人家姑娘跟你谈了三年,双方家长都见面了,也叫亲朋好友来吃过订婚宴了,结果你不干了,你觉得说得过去吗?你觉得人家姑娘没有损失?
并不是财物上的损失才叫损失。
最后
我觉得吴幽的回应长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一开始你说要捐1100万,至少说明你当时的个人资产至少在1亿以上,不然是没有人舍得捐那么多钱出来的。
就算你后来觉得捐1100万太多了,有点舍不得,那也完全可以和学校协商的,捐个一两百万也可以的啊!
我相信只要你多少捐一点,学校也不会和你计较什么的,但是你三年来,一分钱都没有兑现,这是怎么样都说不过去的,毕竟你是搞金融的,不是公司里早九晚五上班打工的,一个搞金融的,旗下还管理股权私募基金,一百几十万都拿不出来,可能吗?
如果是存心利用学校来给自己名誉镀金,这样的行为就应该制止。